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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政府出台十项举措促进农民增收

时间:2020-03-10 11:03:37 | 来源:太行日报

近日,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农民收入增长造成的影响,晋城市政府出台《关于疫情期间促进农民增收十项举措》,安排亿元资金,稳步增加工资性收入,积极拓展经营性收入,开展就业技能培训,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增收势头不变,决胜小康之年农民增收目标不减。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由于新冠肺炎疫情,企业开工复工推迟,农民外出务工受阻,农民家庭经营困难、经营时间缩短,对农民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冲击较大。《十项举措》从实施粮食产能项目、发展农村庭院经济、加快生猪产能恢复、实施“智慧农机”惠民项目、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全面开展市级农业生产托管、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服务农民创业就业十个方面入手,明确部门责任,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推动农民增产增收。

为积极拓展经营性收入,市财政安排资金600万元,支持20个小麦、玉米、谷子等粮食生产重点乡镇开展良种良法结合、农机农艺配套、有机旱作农业示范,做好全市小麦条锈病、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及防治,对春播春灌用水减免水费,提升粮食产能,保障粮食丰收;安排资金330万元,对全市所有大中型以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主要配套机具安装“智慧农机”终端设备给予80%资金补助,增加农机经营主体转移性收入;安排资金300万元发展农村庭院经济,组建市级专家技术团队包县指导,在不少于60个村开展农村庭院经济试点;加快生猪产能恢复,对建设全自动洗消中心和除城区的县(市)建设全自动区域公共洗消中心分别给予50万元、80万元奖补,2020年12月31日前分别将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额增加至1500元/头、800元/头,对享受省级以上(包括省级)贴息政策的种猪场和规模养猪场以外的年出栏5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户给予贷款贴息,稳步提升养殖户经营性收入。

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方面,市财政安排资金3054万元,专项用于支持农村改厕、粪污利用及后期管护,完成农村厕所改造5万座,支持有条件的村级集体和农民,组织农村改厕专业队伍优先承接农村改厕任务和后期管护,拓展农民就业岗位;安排资金1000万元,以农村疫情防控为切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百村”评选,每村奖补资金10万元,带动农村全面开展以“一拆三清一改”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同步提升农村环境卫生水平和农民清洁卫生意识,助力农村疫情防控,稳步增加工资性收入。

加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支持力度,市财政安排资金500万元,紧贴龙头企业融资需求,降低门槛、简化程序,对83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的贷款实际支付利息进行补贴,带动农业生产、加工、流通全产业链升值;安排资金300万元完成市级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3万亩,安排资金500万元对全市认定的10家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在基地建设、仓储保鲜及初加工设施配套等方面给予奖补扶持,提升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带动农民融入产业链、价值链,同步增加农民财产性、经营性、工资性收入。

按照“人人持证、技能社会”要求,分级分类开展农民就业技能培训,市财政安排资金100万元实施“羚羊领跑”计划,开展3000名管理型、经营型、技术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提高农民创业本领;鼓励全市复工复产企业和项目积极吸纳本地农民务工就业,“点对点”保障农民工安全有序返岗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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