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18日,郊区西南舁乡霍树头村发生一起森林火灾。目前,市公安局郊区分局西南舁派出所已查明火灾起因是焚烧秸秆,违法嫌疑人孔某英已被行政拘留。
当日上午10点50分,西南舁派出所民警史红忠、张伟、赵唯、梁欣平正在例行防火巡查,在国道207霍树头路段,发现东北方向疑似有火情。民警迅速前往核查,路遇孔某英并进行盘查。孔某英当场承认过失引发山火。
接到火情通报,郊区公安分局快速反应,立即组织警力前往火灾现场维持秩序、指引道路。区、乡森林消防队伍积极有序参与灭火工作。同时,西南舁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查明火灾发生原因。
经警方调查,3月18日上午,57岁的孔某英在自家田地备耕,其间焚烧秸秆引发山火。孔某英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她说,没有想到当时的疏忽引发山火,对于造成的损失感到愧疚。希望大家能引以为戒,提高森林防火意识,共同爱护家园。
市森防指提醒广大市民,近期我市天气持续晴热干燥,森林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要高度重视,自觉遵守禁火规定,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尤其是在春耕备耕时,切莫焚烧秸秆、烧边燎堰。市公安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对违法者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