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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随手拍”上线半个月 收到1290例违法举报531例被上网处罚

时间:2020-08-04 14:00:31 | 来源:太行日报·晚报版

一辆汽车停在盲道上。

本报讯 (记者曹毅) 7月20日,市交警支队宣布:交通违法“随手拍”正式上线。市民只需要拿出手机,就可以将看到的、遇到的车辆违停、闯红灯、实线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拍成照片或视频向交警部门举报,核实成功即可处罚。截至8月3日下午3点,交警部门共收到1290例“随手拍”违法举报,经过审核,共计531例违法事实被上网处罚。

随时随地“随手拍” 市民举报热情高

7月20日早上6:35分,市交警支队静态管理大队“随手拍”系统收到一条举报:在红星西街车牌号为晋EW1391地机动车车头未按规定朝外停放,违反相关停放规定。经过静态管理大队初步审核、市交警支队法制科二次审核后,上网处罚。这也成为我市“随手拍”活动启动以来第一例举报成功的违法案例。

“刚开始的一周,每天能收到大概200条举报。”静态管理大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活动启动初期,市民参与热情非常高,工作人员不得不加班加点工作。“现在每天也能收到七八十条。”

“很多人以为时间太晚了,交警下班了,便会随意停车,可这个时候,也会有市民正在用‘随手拍’进行举报。”静态交通管理大队的工作人员提醒,“尤其是在消防通道违法停车的一定会处罚。”

审核通过率偏低 “随手拍”需要“规范拍”

7月31日18:33分,市民举报车牌号晋EDN040在瑞丰路697号“蹭停”。通过举报照片看到,一辆宝马轿车刹车灯亮起,有在路边停车的嫌疑。但是让审核的工作人员更为关注的是这张照片的视角:紧靠挡风玻璃的左侧,疑似拍摄者为后车驾驶员。随后,工作人员通过系统收到举报人发送的一段视频,最终认定这起举报者的确是正在驾驶的后车驾驶员所为。

然而,根据“随手拍”违法举报须知的要求:运动状态下的影像拍摄主题必须是驾驶员以外的人。亲自驾车时,不允许拍摄前车违法证据。如果查实,不仅不予采纳举报证据,而且举报人将可能面临“开车使用手机”等不规范行车处罚。

“随手拍”活动中收到的举报信息,有超过一半不符合“违法举报规定”。“很多人的照片都不规范,的确是交通违法行为,但是由于不规范,无法处罚。”

以举报“违法停车”为例,要求举报者必须上传2张以上不同角度的证据图片,通常为“违停车辆的正面和背面”,并且确保“驾驶室无驾驶人”,且举报照片要横屏拍摄。但是收到的不规范举报中包括车身不全、牌照不清晰、无法显示周边参照物及交通标识标线等瑕疵。“如果拍摄照片不规范,是无法作为证据使用的。”审核的工作人员说。

不规范的举报证据中,还包括举报时间和违法时间不一致,违法地点与上传地点不一致,违法事实多次重复上传等问题。

交警部门提示:根据“随手拍”审核规定,举报内容必须及时上传,“即拍即传”。举报违法地点与上传地点要求一致。多次上传同一违法视频,以第一次上传为准。每条举报记录对应一个举报对象,一条记录不得举报多个对象。同时,举报违法地点必须是我市范围内的城市道路,不包括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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