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请大家就郝某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检察监督一案发表意见!”
7月29日上午,在市检察院9楼会议室,该院第五检察部举行了一场听证会。这是晋城市首例民事检察案件公开听证会。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业律师、检察院办案人员,双方当事人以及自发前来旁听的检察干警参加了此次听证会。
事情还得从2018年9月14日说起。当天,郝某某骑自行车出行,与驾驶摩托车的刘某某相撞。事后交警部门认定:刘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随后,双方就郝某某的治疗费用问题产生分歧,先后诉讼至高平市人民法院和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后依然没有达到双方都满意的结果。
2020年1月15日,事故发生一年多后,郝某某向市检察院申请监督。市检察院审查认为,该案引入公开听证程序,有利于厘清事实,有利于当事人双方解开心结、化解矛盾,取得较好的案件办理效果,遂决定启动公开听证程序。
民事检察公开听证会在全国检察系统都比较少见。为保障听证会的顺利举办,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进行了大量准备。他们反复分析案情,多次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意愿,研究最高检关于民事检察听证会的相关视频资料,力求保证听证会程序严密。
7月29日9点,听证会开始。检察官首先围绕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全面介绍了案件程序、实体审查情况、证据采信规则以及检察机关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要件与规定。当事人双方充分表达了各自的诉求及理由。
听证会上,4位听证员从情、理、法等不同角度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他们认为,案件争议不大,双方当事人应认真考虑诉讼成本,最好是各退一步,达成和解。
一个半小时的听证会很快结束。听取各方意见后,当事人双方初步达成了和解意向,听证会也取得了预期效果。
对于这次听证会,听证主持人、市检察院专职委员田永斌表示很受启发,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一步深入研究,审慎作出最终决定。
据田永斌介绍,检察机关公开听证制度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引入第三方监督评议的办案制度,旨在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努力做到“案结事了”,达到共赢的目标。“本次公开听证会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案件试行公开听证的要求,加强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主动接受监督、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的一项举措。从本案公开听证的效果来看,这一新的办案审查方式接地气见实效,将在全市推开,常态化运用。”田永斌说。(记者郜晋龙)
[编辑:彭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