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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多措并举确保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时间:2020-09-08 20:02:09 | 来源:山西日报

山西晚报讯(记者 武佳 通讯员 赵圣杰 张守峰)9月7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市人社局获悉: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省下目标任务增长6.1%以上,太原市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目标为增长6.5%。太原市人社局多措并举,确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在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方面,太原市为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一类一档每天300元,一类二档每天200元;对我省支援湖北医疗队人员,援助期间临时性工作补助按国家标准的2倍发放,支援湖北医务人员的薪酬水平提高2倍,每人给予6000元一次性的慰问补助;深入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核准太原市5个单位(高校、医院、科研院所)提高绩效工资总量,其中,太原学院提高2倍,太原旅游职业学院提高1倍,太原市中心医院提高2.5倍,太原市妇幼保健院提高1.5倍,太原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提高4倍;提高太原市中小学教师待遇,在现有绩效工资总量基础上,为中小学教师提高20%的绩效工资,同时太原市中小学班主任津贴由每月500元提高至每月1000元。在疫情防控期间,要求企业规范裁员行为,企业因经营情况确需裁员的,需提前30日告知,并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说明原因,经审议后方可实施并报人社部门进行备案;通过三方协调机制成员单位保障企业稳定工作岗位,采取多种措施保障职工的收入不降低;对于复工复产企业,尤其是规模以上企业,做好鼓励职工返岗,“点对点”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问题,尽快让企业恢复全面生产。同时,开展“集体合同协商月”专项活动。企业一线职工工资水平低于上年全市平均工资60%或本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的,在安排工资增长时予以倾斜;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不增长的,企业经营者及领导班子成员薪酬也不能增长;职工工资增幅没有达到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要求的,经营者及领导班子成员薪酬要按同比例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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