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闻网9月8日讯(记者 冯耿姝)“凡是实施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犯罪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在10月31日以前,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9月7日,太原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防范和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犯罪的通告。
据悉,电缆线等电力设备是太原市亮化工程的重要设备,是保障省城文明城市创建的基础工程。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犯罪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影响城市亮化和人民群众生活秩序、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公害,必须坚决依法严惩。
对此,太原市公安机关将主动出击,将盗窃电缆线、破坏电力设备犯罪案件依法立为刑事案件,集中侦破一批案件、打掉一批犯罪团伙、整治一批重点地区,坚决拔掉一批地域性职业犯罪“钉子”。对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犯罪案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将依法快侦、快捕、快诉、快审、快判,坚决遏制此类犯罪发展蔓延的势头。
此外,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对在打掉犯罪团伙、捣毁销赃窝点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予以重奖,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