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通知,太原市开展2020年市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认定工作,进一步提升太原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和服务水平,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通知,贫困地区申报市级双创基地,认定条件中的入驻企业户数可放宽至原标准的70%,其他有数量指标的条件放宽至原标准的50%。对各地新涌现出的小微企业双创基地新类型、新模式,按照包容支持、鼓励创新的原则,经各县(市、区)、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同意推荐并附推荐理由后,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参加申报和认定。根据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中第六条“对在疫情期间减免承租的中小微企业租金、管理费、物业费的创业基地,今后优先予以政策扶持”,小微企业双创基地提供相关资料,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在市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评审中作为加分项。对已认定的市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总体发展情况、服务能力、经济社会效益进行绩效考核评价,实施动态管理。对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撤销该市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称号,收回牌匾并公告。
许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