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山西新闻10月27日电 (杨静) “我们的专利在海关备案后,相关仿冒产品的生产和出口销售能得到有效管控和限制,我们专利产品的知名度和利润率也将进一步提升,这都离不开晋阳海关的热忱服务。”山西金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部总经理薄玉国27日告诉记者。日前,该公司成为太原海关所属晋阳海关辖区今年第4家在海关总署备案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单位。
为了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维护辖区进出口企业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晋阳海关在2020年全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龙腾”专项行动期间,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政策宣讲活动,向辖区企业分发相关宣传资料,讲解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及备案程序,与“龙腾”行动重点企业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充分沟通,了解自有品牌情况,培塑出口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全力支持辖区实体经济发展。
与此同时,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晋阳海关与晋中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作开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专项执法行动,对重点领域的侵权违法行为开展源头治理,构建联防联控体系,进一步遏制侵犯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指海关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实施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自海关总署准予备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0年。
《条例》还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货物即将进出口的,可以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提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经海关调查后认定侵犯知识产权的,由海关予以没收。
截至目前,晋阳海关辖区通过海关总署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企业累计达6家,主要涉及化工、食品、钢铁产业等多个领域,备案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等权利,在辖区营造了保护企业知识产权、讲好“中国品牌”故事的良好法治营商环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