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30日,省招考中心发布通知,我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全国统考”)报名时间确定,考生须于2020年11月5日8时—10日18时,完成高考“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逾期不予受理。
所有拟参加2021年全国统考的考生(包括普通文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以及高等院校经批准组织的单独招生(包括高等职业院校提前单独招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提前单独招生、职教师资提前单独招生、残疾生提前单独招生、消防救援人员单独招生、保送生以及少年班招生等),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报名。
2021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确认”的方式。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招生办设立的报名点(站)报名、确认,其他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设立的报名点(站)报名、确认。符合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学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设立的报名点(站)报名、确认。
考生报名后,如因个人原因取消报考资格的考生,报名费用不予退返。考生须在11月13日8时—17日18时到各报名点完成“现场确认”。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时,必须通过身份证阅读器进行身份证信息校验,未进行身份证信息校验的考生将不能参加普通高校的招生考试及录取。
被推荐为普通高校保送生以及数学英才班(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学生仍须参加全国统考报名。在我省就读内地西藏班的西藏籍考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招办设置的报名点(站)报名。报考单独招生考试、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和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考报名。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只能参加相关院校少年班的招生录取,不能参加普通高校非少年班的招生录取。统考前已确认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如保送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等),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报考面向贫困县区招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报名,且有本县高中或职业高中三年学籍并连续三年在具有学籍的学校就读。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