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冬已过,对广大北方老百姓来说,供暖是每年最关心的民生大事之一。近年来,各地倾听民声、采纳民意,在破解供暖难题上频出实招,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与此同时,一些地方城市老旧小区供暖改造难、成本高,农村清洁取暖后出现“气荒”、气贵电贵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推进冬季清洁取暖,一头牵着百姓温暖过冬,一头连着蓝天白云。推进清洁取暖,关系人民群众是否能温暖过冬,关系到空气质量的改善。目前,我国清洁取暖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已成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改善空气质量的关键举措。2017年底,国家能源局等10部委联合印发《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提出,到2019年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50%,替代散烧煤7400万吨,到2021年实现清洁取暖率70%,替代散烧煤1.5亿吨,构建起绿色、节约、高效、协调、适用的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体系。近年来,我省持续实施散煤清洁化替代。仅2017年至2019年,我省就累计完成357万余户清洁取暖改造,削减散煤燃烧近1400万吨,推动能源消费结构发生了积极变化,煤烟型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为了打赢蓝天保卫战,推动空气质量持续向好,我省今年进一步加大清洁取暖改造力度。截至9月底,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71.47万户,全年将完成137万余户,届时全省清洁取暖改造总量将接近500万户,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近30万吨。清洁取暖要循“序”渐进、“宜”字当先。清洁取暖,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要以群众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为出发点,加快配套管网建设、加强设备运维,保障能源、电力持续稳定供应。立足本地资源禀赋、经济实力、基础设施等条件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综合要求,采取最适宜的清洁供暖方式。要拓宽清洁取暖路径,对暂不能通过清洁取暖替代散烧煤取暖的偏远山区,利用“洁净煤+环保炉具”“生物质+专用炉具”等方式替代散烧煤,满足群众供暖需求。清洁取暖要科学评估。要充分考虑居民消费能力,切实减轻群众的费用负担。我省将鼓励社会和民间资本投资到清洁取暖供热领域,在不增加政府财政负担、居民可承受基础上,培育因地制宜可持续开展供热、具备采暖能源交易资源的清洁供暖服务运营企业。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建立政府、企业、居民节能利益分享机制,鼓励企业和居民节能降耗,降低各级政府财政负担和居民取暖成本支出,形成“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运营模式。供暖供暖,“暖”字当头,百姓屋子暖了,心也就暖了。解决供暖问题,考验政府管理能力和智慧。只有把群众的事装在心里,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关切,把工作做细做实,用心用情把“暖”字写好,才能真正把暖流送到群众的心坎里,让群众人暖心更暖、心暖天湛蓝。
王立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