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山西新闻11月30日电 26日,晋中市生态环境局灵石分局对外发布“十三五”时期灵石县污染防治工作有关情况。“十三五”期间,灵石县以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环境污染治理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都取得重要进展,民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灵石分局副局长乔鹏程介绍,“十三五”期间,灵石县主要围绕四个方面开展污染治理工作。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紧盯产业、能源、运输、用地“四大结构矛盾”,严格落实控尘、控车、控煤、禁烧“三控一禁”措施。其中,工业企业环保治理资金超过50亿元,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19年空气质量退出山西省后七,2020年空气质量大幅改善,一举扭转了工作的被动局面;二是打好碧水攻坚战,立足县情,找准症结,编制完成“两规划两方案”,累计投资10亿余元,围绕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制定具体措施,并形成了水污染治理“灵石模式”在全省推广。2020年6月,灵石县汾河王庄桥南国考断面水质全面退出劣V类,今年1-10月,王庄桥南断面平均水质累计达地表水四类标准,实现历史性突破;三是打好净土持久战,“十三五”期间累计投资1.58亿元,完成水土流失治理近20万亩。先后制定了煤矸石综合利用规划、处置管理办法,硫磺尾矿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等,累计投入1.2亿元,完成99处煤矸石封场治理,53处煤矸石场规范治理,85.63公顷硫化厂尾渣治理和96公顷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同时,将水土保持作为一项中长期攻坚任务,持续推动,全力攻坚,截至目前累计造林4.68万亩,县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3%,森林公园被命名为“山西省四星级公园”;四是打好违法排污歼灭战,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实战练兵为抓手,持续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通过日常巡查、突击夜查、专案查办等多种手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十三五”期间,行政处罚案件439起,处罚金额3380.35万元,查封22起,移送5起,停产39起,形成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执法高压态势,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乔鹏程表示,下一步,他们将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把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确保“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任务圆满收官。同时,统筹谋划好“十四五”生态环保工作,科学确定主要目标和任务,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延伸深度、拓展广度,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十四五”工作起好步、开好局。(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