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疫情防控最新政策要求,统筹做好全省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群众返乡出行保障工作,科学精准开展春节期间来晋返晋重点人员服务管理工作,2月3日,山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做好来晋返晋重点人员及春节期间返乡群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强调,各市、县不得在未发现疫情苗头、不开展风险研判的情况下“层层加码”和“一刀切”。本通知中第四类人员(低风险地区来晋返晋人员)管控政策即日起生效,至2021年3月8日止。如此前规定与本通知有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文字整理:侯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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