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通知,2021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开始申报,我省将围绕生活类信息消费、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行业类信息消费、新型信息产品消费、信息消费支撑平台等方向,遴选一批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进一步释放信息消费潜力。示范项目申请主体应在山西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技术服务和融合创新能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公共利益。示范项目应具有行业或区域特色,具备较强的示范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能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有助于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信息消费发展和治理经验,推动信息消费健康发展。省工信厅对报送项目进行审查后将择优推荐至工信部,工信部将组织第三方机构、行业专家,依据《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对推荐项目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公示,研究确定支持项目。根据通知,对于入选的示范项目,通过纳入信息消费典型案例集,组织信息消费城市行、开展信息消费技能培训、举办信息消费论坛、建设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和信息消费馆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鼓励地方配套支持资金,引导和推动社会性投资基金等共同加大投入。
许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