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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校园贷”监管再升级

时间:2021-03-24 12:05:09 | 来源:山西日报

近日,监管部门针对“校园贷”的监管再度升级。上周三,由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秘书局、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在银保监会官网正式发布。按照《通知》,小额贷款公司要加强贷款客户身份的实质性核验,不得将大学生设定为互联网消费贷款的目标客户群体,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精准营销,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与此同时,为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拒绝不良借贷平台,使用正规金融服务渠道,山西银保监局亦发出相关风险提示,提醒在校学生需加强风险防范意识,警惕非法“校园贷”常见套路;了解金融信贷政策,选择正规金融服务渠道;培育理性消费观念,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A 花样翻新 “校园贷”屡禁不止事实上,在校大学生甚至高中生,一直是很多网贷机构的“精准”营销对象。据山西晚报记者了解,一直以来,正规金融机构的借贷流程其实十分严格,资产审查、信用审查,一样都不能少。但正因为流程规范、审核严格,没有工作、资产的大学生无法通过审核,这就催生了一些不正规的借贷公司,他们打着零抵押、零担保、低利息、低门槛、30分钟快速到账的“校园贷”口号,目标直指消费能力较强,却又没有收入的大学生群体。为此,监管部门曾多次发文进行整治,如,2016年、2017年,银监会等相关部门曾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贷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暂停网贷机构开展校园网贷业务,并取得了一定整治成效。业内人士介绍,近年来,经过教育、公安等多部门的通力合作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校园贷”基本上已从大学校园里清除,不过,与其有关的“陷阱”却依旧并未远离大学生这个群体。如今,随着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互联网营销的发展,一些小贷公司的违规校园贷产品再次出现在了市场上。面对多方面的严查,这些“校园贷”使尽解数,花招百出。近几年,随着网络贷款逐渐被禁止,有的“校园贷”躲在学校公告栏、厕所墙上的小广告里,在学生面前不断刷存在感;躲在很多学生的朋友圈里,时不时用奢侈品引诱年轻人,用“白拿”的方式欺骗这些涉世未深的金融消费者;在校园内,做代理的在校生源源不断。还有一些贷款平台,把“大学生”这个身份,模糊成“年轻人”,审核放贷时不再需要学生证,只要身份证和手机号。不过,仔细看这些贷款针对的人群:18岁以上、年轻人、迫切需要小额贷款,在紧急联系人中甚至还有同学、舍友的选项,其本质依旧是换汤不换药。这些放贷机构算准了大学生当前所有的硬性、软性需求,从各个维度进行渗透,通过诱导性营销,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诱导大学生过度超前消费,导致部分学生陷入高额贷款。为实现目的,这些非法贷款机构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一不小心,年轻人就可能碰到“校园贷”。山西银保监局相关人士提醒,这些非法“校园贷”主要特征是利率畸高,设置贷款陷阱,贷后暴力催收。B 监管升级 非持牌机构禁止放贷而此次由多部门联合印发的《通知》,正是重点针对近期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以大学校园为目标提供的信贷服务,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明确未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一律不得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遏制小贷公司、非持牌金融机构通过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收割”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在校大学生。相较此前的《通知》,此次《通知》力度更大,对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按照《通知》,放贷机构外包合作机构要加强获客筛选,不得采用虚假、引人误解或者诱导性宣传等不正当方式诱导大学生超前消费、过度借贷,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精准营销,不得向放贷机构推送引流大学生。此外,《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同样要审慎开展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建立完善相适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和预警机制,加强贷前调查评估,重视贷后管理监督,确保风险可控。《通知》要求,除了不允许精准营销大学生群体和不能诱导大学生申请消费贷款外,要求放贷机构需严格落实大学生第二还款来源和个人征信;此外,要求各地在前期网贷机构校园贷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将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各类放贷机构纳入整治范畴,综合运用网站监测、资金监测、现场检查、数据分析等各类手段,进一步加强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的监督检查和排查力度。同时,将加大对非法放贷机构的排查和打击力度。对于大学生身份的识别,山西晚报记者从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了解到,银行通过查询征信就可以实现对大学生身份的筛查。而对于消费金融公司和助贷平台这类机构,则主要通过自身风控模型进行识别,或是通过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后进行识别。如今,为了进行风险把控,更多平台也采取了更为谨慎的举措,对于年龄小于22岁左右的借款人采取“一刀切”,一律不向这一年龄段的人群发放贷款。还有平台提出明确要求,需借款人签订承诺书,承诺借款人本人并非大学生。此外,山西晚报记者也了解到,针对在校大学生的个人消费类信贷业务,目前,商业银行已涉足较少。不少银行的客服人员告诉山西晚报记者,年满18周岁后才可以尝试申请办理该行信用卡,但最后能否申请成功以及额度有多少,则取决于系统实际评估状况,有的银行客服人员表示,若是还在学校读书的消费者,并不建议开办信用卡,因为可供申请的学生卡没有透支额度。在业内人士看来,通知的下发,意味着一些以大学生为主要客群的小贷公司、互联网平台将受到重大冲击。严管之下,未来金融机构的合规校园金融业务,或将成为“校园金融”市场的主力军。C 擦亮双眼 警惕非法“校园贷”套路在一位国有银行人士看来,违规校园贷屡禁不止,不仅由于校园贷款市场广阔,学生群体的资金需求持续存在;同时,大学生群体缺乏辨识能力,容易落入诱导宣传陷阱,此次《通知》提出的“大力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不断完善帮扶求助工作机制”以及“全面引导树立正确消费观点”三项措施,既可以防范事前风险,也能够营造良好的金融消费环境。对此山西银保监局提醒,“校园贷”的常见套路主要有三种,其一,通过虚假宣传诱导贷款。非法“校园贷”通过无担保、无抵押、放款手续简单、零手续费、直接用身份证就能申请贷款、当天即可放款等宣传用语,吸引涉世未深的学生办理贷款。其二,规避法律风险收取高额息费。非法“校园贷”利用服务费、管理费等多种收费名目模糊利息计算方式、偷换概念,掩盖其畸高利率和收取的“砍头息”(“砍头息”是指给借款者放贷时,先从本金里扣除一部分钱作为利息),甚至故意设置技术障碍,致使借款人还款逾期,以便收取高额罚息。其三,逼迫借款人返还高额息费。非法“校园贷”在办理贷款手续时,要求读取借款人的手机通讯录,若借款人不返还畸高本息以及逾期罚息,则委托不法催收公司,通过网络电话、短信等各种方式轰炸式骚扰借款人以及其手机通讯录联系人,同时还伴随暴力催收、威胁、恐吓等不法行为。需要注意的是,未经银行业监管管理部门或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与此同时,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禁止发放或撮合违反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贷款。按照山西银保监局提醒,金融消费者树立正确消费观,抵制过度消费或超前消费。培养勤俭节约、自立自强的人生观,树立合理消费、理性消费、适度消费的消费观,制定适合自身发展的消费计划,加强金融信贷和法律知识学习,提高个人金融风险防范能力,通过诚实合法劳动创造财富,确需要贷款的,寻找正规持牌金融机构进行贷款。与此同时,应谨慎使用个人信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个人重要信息,如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不要随意泄露给他人,提防信息被冒用从事非法借贷行为。签署相关借款协议时,如实表明学生身份和还款资金来源,留存协议书面文本或电子文档、截屏图片等能证明协议约定内容的证据,以便后续维权。此外,山西银保监局提醒在校学生,一定要积极寻求帮助渠道,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如果已经申请贷款,一定要按时还款,一旦遇到还款压力或遭遇暴力催债等问题时,应及时向学校和家人寻求帮助,切忌同时在多家平台间互贷互还。对于明显有失公平的借贷合同,学生可以通过向有关监管部门举报或法院起诉等手段予以撤销、变更;如发现非法金融活动,可以向监管部门举报,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山西晚报记者 张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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