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山西省统计局发布1-2月全省全社会用电量情况。1-2月,全省全社会用电量为429.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9%。2月,全省全社会用电量为186.1亿千瓦时,增长14.3%。
分产业看,1-2月,第一产业用电量为4.0亿千瓦时,增长26.5%;第二产业用电量为309.2亿千瓦时,增长18.7%;第三产业用电量为61.8亿千瓦时,增长19.1%;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为 54.2亿千瓦时,增长11.8%。
1-2月,全省工业用电量为 304.2亿千瓦时,增长18.6%。2月,全省工业用电量为 128.3亿千瓦时,增长17.4%。
从主要用电行业看,1-2月,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用电量增长50.5%,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用电量增长33.7%,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用电量增长17.0%,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用电量增长14.2%,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用电量增长10.9%,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用电量增长10.5%,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用电量下降3.6%。
从第三产业看,1-2月,批发和零售业用电量增长37.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用电量增长25.2%,住宿和餐饮业用电量增长20.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用电量增长15.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用电量增长11.6%。
本报记者 孟绍毅
原标题:全省全社会用电量增长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