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起,太原市将启动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4月5日,太原市教育局通报了参加教师资格认定需要的注意事项。认定教师资格范围包括户籍在太原市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持有太原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太原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太原市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居民。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9日9:00至4月30日18:00。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除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外,申请人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杨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