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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察 边督边改】我市迅速办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第十三批群众反映问题

时间:2021-04-26 18:00:06 | 来源:太行日报

1件办结完毕,3件阶段性办结

本报讯 近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了第十三批4件群众反映问题。我市第一时间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妥善处理。截至4月24日,1件办结完毕,3件阶段性办结。

编号为D2SX202104190068问题基本情况:郑庄镇玉高村中石油煤层气公司破坏村民林地,污染环境。

经调查,举报反映的“郑庄镇玉高村中石油煤层气公司”实际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煤层气勘探开发分公司在郑庄镇河头村实施的郑庄区块4.5亿立方米产能开发调整项目”。该项目于2019年4月30日在国家能源局进行项目备案;2019年12月17日经国家林草局《使用林业审核同意书》(林资许准[2019]719号)同意使用林地21.4552公顷;2019年12月30日,经山西省林草局《关于批准沁水盆地煤层气田樊庄—郑庄区块15亿立方米/年产能建设开发项目2019年度(二期)临时占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晋林资许准[2019]378号),批准临时占用林地面积6.9366公顷;2020年5月14日,经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不存在违法破坏村民林地的情况。原晋城市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11月11日对该公司《开发建设规划(2018-2022)环境影响报告书》(晋市环审[2017]106号)进行批复。郑庄区块郑4-24-4井场于2020年9月5日开工建设,现场挖有一个临时排浆池(未建成,也未排入任何泥浆),无任何机械设备,处于停建状态。

处理和整改情况:沁水县加大监管巡查力度,对非法占用林地、污染环境的行为从严查处,严厉打击。

编号为D2SX202104190008问题基本情况:陵川县平城镇蒲水村村支书冯治国以开养猪场名义,私自采矸石,破坏树木造成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经调查,1、关于群众反映“平城镇蒲水村村支书冯治国以开养猪场名义,私自采矸石”的调查情况。反映情况部分属实。陵川县万嘉养殖有限公司法人为牛李德,目前,该公司已取得了《营业执照》、《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和设施农用地备案,所占地类分别为原有建设用地和荒草地。经现场核查,有堆放开挖出的土石方和矸石,土石方系项目平整场地时遗留,矸石系当地地质地貌特征,不存在私自采矸石现象。2、关于群众反映“破坏树木造成污染”的调查情况。反映情况属实。2021年4月21日,陵川县林业局对万嘉养殖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占用林地情况进行实地调查,项目建设地带为宜林荒山,林业占地手续正在办理还未正式批复,属于未批先占林地。3、关于群众反映“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调查情况。反映情况不属实。该项目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运营模式,现已建成一座长30米、宽10米的猪舍,生产用水尚未接通。目前,种猪还未引进,尚未开始养殖。

处理和整改情况:1、陵川县林业局于2021年4月21日对该公司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陵林罚责通字〔2021〕第021号),并对违法使用林地行为进行立案,待违法使用林地面积核实后依法予以查处。2、要求陵川县万嘉养殖有限公司立即对场地裸露的土石方进行苫盖。同时要尽快完善相关资料,抓紧办理相关林业占地手续,在未取得相关手续的情况下,严禁进行施工作业,并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做好建设期环境治理工作。

编号为X2SX202104190010问题基本情况:举报晋城市高平市原村乡狼儿掌村党支部书记张新忠破坏生态环境。1.2012年张新忠未经村委决定私自将村民张和才、闫志国承包的耕地共3.6亩,卖给龙顶山煤矿挖4000余立方米,用来绿化公路两旁的荒山荒坡,张新忠私自开取外村的收据结算了卖土地款55万元,打入自己的账户,归个人使用。2.2017年张新忠又将美化好花草树木的公路旁边的山坡租出搞维修,把成活的树木全部挖掉,将龙顶山投资10万余元、挖土4000栽活的树木全部挖掉,建了铁皮房,村民承包的耕地3.6亩受到破坏,水久不能再耕种。3.张新忠未经上级林业土地主管部门的批准,将村民李秀莲、张跃进承包的耕地,栽活的树木挖掉,修建机房20座,严重破坏了耕地树木生态环境。

经调查,1、2012年春根据环境卫生整治及道路沿线绿化的要求,由龙顶山煤矿负责,对陈老线东侧的一块石洼地进行整治绿化。经原村乡和狼儿掌村、龙顶山煤矿协调,在狼儿掌村一块高低不平约1.1亩的滩涂地(使用者为张和才、闫志国)无偿取土约800立方米(运费、挖机施工费用另计),随后,村委对取土地块进行了置换(原使用者无异议),并对该地块进行了恢复平整。目前该地块归集体所有,具备耕种条件,种有农作物。对群众反映的涉及经济的问题,2016年5月,原村乡纪委已进行了调查处理,没有归其个人使用的问题。2、2012年,龙顶山煤矿对陈老线东侧的石洼地进行整治绿化后,高平市绿化委员会进行了验收。该处是在道路两侧的林带上,地类为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非林地。对于2017年毁坏林木建铁皮房的行为,因超过两年未发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相关规定,林业部门对此事不再进行行政处罚;此处建设的铁皮房占地面积约1.3亩,没有占用耕地,不存在“3.6亩耕地受到破坏”的问题,不按违法占地处理。3、2014年按照村集体规划,经狼儿掌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将李秀莲、张跃进承包的一块等外地批给农户平整后用于修建车库,同时对李秀莲、张跃进的土地进行了调整(原使用者无异议)。据李秀莲和张跃进回忆,该地块无树木,不存在挖掉树木的问题。当时修建了8个车库,不是20座机房,8个车库属违法占地,总面积约0.29亩。

处理和整改情况:针对狼儿掌村村委违法占地修建车库的问题,由高平市自然资源局进行立案调查处理。2、要求高平市自然资源局、高平市林业局、高平市原村乡政府加强生态保护工作,切实负起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发现违规问题及时调查,依法进行处理。

编号为D2SX202104190013问题基本情况:高平市河西镇丁壁村广胜煤球厂,1.门禁系统、洗车平台及除尘设备基本不使用;2.没有环评手续与排污许可证;3.全天生产粉尘污染环境;4.没有安装tsp无组织排放装置;5.露天堆放煤矸石,无苫盖;6.无洒水设备,道路扬尘污染环境。

经调查,该煤球厂名称为“高平市河西镇广胜煤球厂”,位于高平市河西镇丁壁村东北470米处,2018年2月12日,原高平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厂年产3000吨型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高环审〔2018〕11号),2020年8月18日,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进行了自主验收并备案,备案号为2020-0581-027,进行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编号为92140581MA0HNGLU06001W,有效期为2020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10日。该厂从2020年10月15日至2021年3月底一直处于停产状态,2021年4月初复产后根据村民需要,间断性生产煤球。现场检查时该煤球厂处于停产状态,场区面积约2000平方米,建有全封闭厂房,洗车平台及除尘设备可以正常使用,发现有煤矸石堆放于厂区外侧,厂区外道路有积尘的现象,现场已责令其进行整改。

处理和整改情况: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针对该厂部分煤矸石堆放于厂区外侧未进行密闭的违法行为已进行立案查处,拟处罚2.2万元。同时将加强对该厂的监管,如发现其他环境违法问题,坚决依法进行处理。(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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