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省统计局公布了2020年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这也是疫情发生以来,我省公布的第一份“工资单”。数据显示,我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既保持了持续增长的势头,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
平均工资保持增长
2020年,全省各地区、各部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经济增长由负转正并逐季加快,保障了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稳步增长。据统计,2020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4739元,比上年增加5188元,名义增长7.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5%,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7364元;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2905元,比上年增加5404元,名义增长14.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2%。从地市看,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由高到低排前3位的分别是太原市86541元、大同市72934元、吕梁市72266元;排后3位的市分别是临汾市67091元、阳泉市64478元、运城市61316元。平均工资增速排前3位的市分别是长治市9.3%、朔州市9.1%、大同市8.6%;排后3位的市分别是忻州市6.0%、运城市5.5%、阳泉市1.1%。最高和最低的市年平均工资之比为1.4:1,与上年相比差距有所扩大。
高技术行业工资表现突出
分行业门类看,城镇非私营单位中,年平均工资最高的3个行业分别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94622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92027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0594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3倍、1.2倍和1.2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3个行业分别是住宿和餐饮业35748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9160元,农、林、牧、渔业49707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47.8%、52.4%和66.5%。城镇私营单位中,年平均工资最高的3个行业分别为金融业61797元,采矿业52611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0025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4倍、1.2倍和1.2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3个行业分别是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0771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31191元,住宿和餐饮业32225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71.7%、72.7%和75.1%。从增长速度看,城镇非私营单位中,年平均工资增速最高的3个行业依次为房地产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制造业,分别增长19.2%、18.5%和14.0%。增速最低的三个行业依次为金融业下降5.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长1.1%,住宿和餐饮业增长2.1%。城镇私营单位中,年平均工资增速最高的3个行业依次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金融业,分别增长35.3%、34.2%和33.6%。增速最低的3个行业依次为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住宿和餐饮业,分别增长1.6%、4.1%和4.3%。不难看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高技术产业由于行业发展较好,企业效益增加,因此相关行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得到较快增长。
平均工资变化受多重因素影响
统计结果显示,城镇私营单位中大多是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冲击较大。不过,去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支持,通过减税降费、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加大租金补贴力度、发放就业补贴、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减免社保费用等,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有效对冲了疫情影响,保障了城镇私营单位平均工资的增长。省统计局专家认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变化受到多重因素影响,包括经济效益、宏观政策、人员结构变动等。去年疫情暴发后,我省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援企稳岗措施,在推动经济稳定恢复的同时,有效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促进了企业效益提高,为工资增长创造了条件。同时,部分领域平均工资变动也受到人员结构变动影响,如非私营单位中农、林、牧、渔业工资水平增速较高,就与农垦单位机构改革所致的人员结构调整因素有关。此外,记者了解到,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是针对法人单位统计的,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数据反映的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因此,此次公布的平均工资比个人实际拿到的工资要高。
本报记者王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