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山西新闻6月25日 (高瑞峰) 严厉打击开垦草原和非法征用占用草原行为,坚决禁止乱采滥挖草原野生植物。日前,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全面摸排清查辖区内非法占用、开垦草原行为进行,加强草原执法监管。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要求,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非法占用、开垦草原等违法行为。对清查出被非法占用、开垦的草原,要依法采取措施,限期责令整改,尽快恢复草原植被,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各类矿藏开采、工程建设以及草原保护、生产服务工程设施确需征用、占用和使用草原,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理草原征占用审核手续。同时,对征用占用基本草原的行政许可申请进行严格把关,做好建设项目征收使用草原总量与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指标衔接工作。
矿藏开采和工程建设征占用草原超过70公顷,按国家林草局委托协议,由省级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代行审核;70公顷及其以下,由省级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此外,该局要求,各级林草主管部门要妥善做好历史遗留非法征占用问题的处置,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做到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山西是北方农牧区草原面积相对较大的省份之一。当前,全省“林长草短、林强草弱”现象比较明显,草原生态系统整体仍较脆弱,一些地方仍然存在草原生态保护意识不强、草原法律法规贯彻不到位等现象,开垦草原和非法征用占用草原等违法违规行为仍有发生。
对此,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明确,进一步改进草原执法监管方式,省直林局要与各地林草主管部门联合开展草原执法督导,建立草原违法案件联合调查处置机制。
同时,与公安机关、环境保护、市场监督、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非法采集草原野生植物行为的集中整治行动,坚决制止以各种名义为由非法占用、开垦草原的违法行为,集中人力、时间,查处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草原违法案件,巩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成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