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杨晶通讯员郭红元)7月20日,省公安厅交管局发布,即日起至年底,在全省范围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此次专项整治所指的农用车包括: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三轮拖拉机、四轮拖拉机、三轮电动车等禁止载客的机动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每月“逢五”(5日、15日、25日)全省公安交警按照全国农村公路违法超员、违法载人治理统一行动安排开展集中查处;每周一、周五为全省整治农用车违法载人统一行动日。整治期间,公安交警对农用车存在违法载人、拼装改装、达报废标准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标准和注册登记条件的,根据车辆结构特征,按车辆长度、乘坐人数等确定规格分类,对违法情节较轻、未造成危害后果且首次被发现的,采取批评教育或警告予以纠正,现场学习教育、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后放行;在教育或处罚的同时,通报乡(镇)政府、村(社区)委员会。同时,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对农场等重点场所或用工企业存在农用车违法接送人员的,除严格依法处罚驾驶人外,还将通报经营主体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通报应急管理、农业农村等部门,依法追究有关单位、企业及相关人员责任。整治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强化了农用车及驾驶人源头管理。严格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摩托车(包括电动三轮车)等车辆注册登记查验,对与《公告》不符、整备质量存在违规嫌疑的,一律不办理登记,同时将违规生产、销售、非法改装车辆产品信息及时通报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各地对农用车及驾驶人办理申领免检合格标志等业务提供上门服务,现场指导、帮助农用车车主及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APP办理其他驾驶人审验、线上满分教育等业务,引导督促达到报废标准的农用车依法办理报废注销,提升农用车报废率,减少上路隐患。为方便三轮摩托车车主考取驾照和办理新车上户。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还将在有条件的公安交警中队设置查验区,为符合条件的三轮摩托车登记上牌;在符合条件的摩托车销售网点设立登记服务站开展带牌销售;鼓励机动车检验机构增设三轮摩托车检测设备,方便车主就近检验。同时,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还积极推动驾驶培训机构开展三轮汽车驾驶培训业务,规范建设三轮汽车和三轮摩托车考试场地,教育引导群众主动参加培训和考试,提升农用车驾驶人持证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