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财政部豁免了营业额超过50亿卢比的公司,并仅参与B2B交易,从Rupay或Bhim-Upi等电子模式的要求。
“澄清说,如果前面收到的所有金额的至少95%的总额至少有95%的总额,则澄清该法案第269章的规定不适用于只有B2B交易的指定人员(即没有交易)年份,包括收到的销售额,营业额或总收入的金额,是现金以外的任何模式,“CBDT在通函中表示。
为了鼓励数字交易和走向较低现金经济,政府在2019年财务法案中插入了一项新规定,第269阶段,要求一个人进行业务并拥有超过卢比的业务的销售/营业额/总收入在上一年之前的50亿卢比,为通过规定的电子模式提供了接受付款的设施。
随后,2019年12月,由Rupay提供支持的借记卡;统一付款接口(UPI)(BHIM-UPI);统一付款界面快速响应代码(UPI QR码)被告知为规定的电子模式。
星期四的中央直接税(CBDT)表示,它已收到表示,指出,通过规定的电子模式要求的强制性设施的要求通常适用于B2C(业务到消费者)业务,该企业直接处理零售客户。
此外,由于规定的电子模式每次交易或每天都有最高支付限制,因此与B2B(商业到业务)业务不相关,这通常通过其他电子方式获得大量付款,例如NEFT或RTGS 。
CBDT表示,授权通过规定的电子模式提供接受付款的设施来接受付款将导致管理不便,并施加额外费用。
Nangia Andersen咨询总监Shailesh Kumar表示,由于这种支付设施的未修机每天吸引5,000卢比,许多企业令人怀疑,并被迫安装这种支付设施,即使这些设施(通常由悉客户使用主要用于悉客户) )考虑到业务或客户群的性质,从未被用于这些业务。
“这是另一个表明政府对纳税人的需求和关注的另一个例子,并灵活地修改规则,以消除纳税人的真正艰辛,”库马尔补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