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记者从山西省民政厅了解到,为加强全省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登记和管理,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及职业化发展,省民政厅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2月底开展山西省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工作。
据了解,登记范围为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分为首次登记和再登记。其中,首次登记范围包括具有山西省户籍或在山西省有工作单位,并通过 2018、2019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的社会工作者。
再登记范围为已进行首次登记或再登记满三年且未再登记的社会工作者。
社会工作者根据登记要求于2020年2月7日前(工作日内受理),将审核所需材料提交各市民政局进行初审。审核材料必须由申请人本人递交,各市民政局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首次登记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式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社会工作者登记申请表》(含照片)一式两份;4.2寸红底彩色证件照一张。
再登记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式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登记证书》原件;《社会工作者再登记申请表》(含照片)一式两份;社会工作继续教育证明(在登记有效期3年内接受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时间:助理社会工作师不得少于72小时,社会工作师不得少于90小时)。
本报记者 张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