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违法违规调运生猪频频查出非洲猪瘟疫情,生猪违规调运案件屡禁不止。为有效控制非洲猪瘟疫情跨区域传播风险,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生猪规范有序调运,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决定自即日起至6月1日,集中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将从严把饲养“源头”关、严把生猪出栏关、严把流通运输关、严把到达接收关、严把信息对接关、严把监督执法关展开。
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各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积极落实生猪养殖场基本信息备案制度,实现规模猪场全覆盖。加强产地检疫申报管理,严格按规程实施生猪产地检疫,科学开展动物疫病风险评估,规范产地检疫证明领取、使用和管理,严禁“隔山出证”、倒卖检疫证章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以县域为主,安排专人分兵把守当地的高速公路出入口,协调当地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严查生猪运输车辆,建立查验台账。出现生猪发病、死亡或检出非洲猪瘟阳性的,坚决扑杀并不得给予补助;对违规经营主体一律依法严肃处理。建立生猪运输备案车辆非洲猪瘟抽检及定期通报制度。对于继续饲养的生猪,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督促落实跨省调运非种用生猪落地24小时报告制度。养殖者严格履行跨省调运种猪隔离观察制度,经隔离观察合格的方可混群饲养。
各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依托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等信息化平台,逐步探索建立生猪免疫数量与检疫申报数量相结合、产地检疫与运输监管相结合、启运地出证与目的地反馈相结合的动物检疫全链条信息化监管模式。严把产地检疫出口;加快推动车辆备案系统与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平台对接,完善生猪运输车辆信息化管理;推进将生猪到达信息和屠宰场入场信息及时录入电子出证系统,并实时推送给全国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
此外,各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通过监督检查、明察暗访、接访举报等方式,对辖区内是否存在非法调出调入生猪行为进行拉网式排查。加大对经营、运输染疫猪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排查力度,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记者 孟绍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