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04月20日)
4月17日,记者从省总工会获悉,为了支持小微企业保经营、渡难关,应对疫情冲击,省总工会日前下发《关于应对疫情冲击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我省具体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作出部署。
《通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我省县以上工会对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政策。根据经费隶属关系,在此期间产生并征收的工会经费由县以上工会全额予以返还;在此期间产生并征收的建会筹备金,小微企业组建工会后由县以上工会按全总规定予以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返还实行年度申报审核制,由小微企业向同级地方工会申报,经同级地方工会审核核准后返还小微企业工会。
据了解,《通知》要求我省县以上各级工会要根据本级工会当年经费收入和历年滚存结余实际,加大对小微企业开展工会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要创新服务手段和服务方式,加强对小微企业工会财务工作的指导服务。针对小微企业的划型标准,《通知》明确,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界定标准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11年6月18日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级地方政府建立小微企业数据库的,以数据库为依据;未建立数据库的,由县以上工会组织部门认定。(记者杨文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