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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交警就典型事故给出三条建议

时间:2020-04-29 16:37:14 | 来源:太原晚报

本报讯 (记者张晋峰 通讯员杨杰)骑电动车的老人被轿车撞伤,肇事司机赔偿老人100元后离开,但老人回家后又发生头痛、吐白沫等症状。就此,交警综改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追查到肇事司机,使老人得到了合理赔偿。4月28日,综改大队通报了这起典型事故,并结合此案给出3条建议。4月13日,市民荣先生向交警综改大队事故中队报警称,他的父亲当天下午5时许骑电动车正常行驶至大昌南路西攒北街口时,被一辆转弯轿车撞倒。事故发生后,肇事男子下车查看了老人的状况,塞给老人100元钱后匆匆离去,但老人回家后出现头痛、口吐白沫等情况。

被撞倒在地后,老人曾血流不止,100元的赔偿显失公平。民警立即查找肇事车辆,但老人伤情较重,无法提供具体情况,而走访现场群众,也未获得有价值的线索。

于是,民警调取事发路段的公共视频。视频虽然很模糊,看不清肇事车牌照,但可确定是一辆比亚迪 E5 轿车。交警进一步分析,推断肇事车是一辆网约车,最终追查到了肇事司机师某,使老人得到了合理赔偿。

交警结合此案,民警给大家提出3点建议。一、一般情况下,“私了”更适合只有财产损失的轻微事故,有人员受伤的事故一定要及时报警。二、伤者如果是老幼妇孺和身体状况较差者,肇事者应联系对方亲属,并及时将伤者送医。三、如果双方在未报警的情况下达成协议,应写下书面协议材料及赔偿款的收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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