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辛戈)7月30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发布2020年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今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18108人,同比下降20.37%,45人因妨害疫情防控犯罪被批捕。部分罪名的案件较大幅度上升。其中,移送审查起诉人数最多的为危险驾驶罪,共4090人,同比上升51.6%。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从上半年的数据来看,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省刑事案件数量同比仍然呈下降趋势,但环比有小幅上升。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18108人,同比下降20.37%。但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防控进入常态化,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逐步恢复正常,刑事案件数量也有所上升,二季度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9205人,较一季度上升3.62%。虽然总体上案件数量下降,但也有部分罪名的案件有较大幅度的上升。1至6月,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人数最多的危险驾驶罪共4090人,同比上升51.6%,占起诉总数的22.6%,而一季度为1090人,同比下降15.5%,二季度较一季度增长了近两倍,说明危险驾驶犯罪又进入高发状态。此外,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实施的犯罪仍然居高不下。其他起诉人数呈上升趋势的罪名还有重大责任事故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等。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加大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的打击力度,共批捕妨害疫情防控犯罪45人,起诉51人。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共涉及10个罪名,主要为诈骗罪,受理审查逮捕42人,受理审查起诉39人。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黑恶犯罪503人,批准逮捕502人;受理审查起诉黑恶犯罪1912人,决定起诉1045人;对黑恶势力“保护伞”逮捕10人,起诉7人。在服务“三大攻坚战”方面,对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逮捕119人,起诉329人;对涉及扶贫资金和影响扶贫工作犯罪逮捕7人,起诉15人;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逮捕77人,起诉269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提起公益诉讼21件。在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方面,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逮捕74人,起诉56人;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对民事和行政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7件。办理民事类公益诉讼案件持续增加。共办理民事公益诉前公告60件,较去年同期增长9倍。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中,新领域案件144件,比去年同期增加4.3倍。延伸关于危险驾驶,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问:只有醉驾才属于危险驾驶吗?答:依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游运输,严重超过核定乘客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运输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安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说,与大多数人将危险驾驶和醉酒驾驶等同看待不同的是,危险驾驶犯罪包含了醉酒驾驶、追逐竞驶、校车旅游车超额超速行驶、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四种行为。问:危险驾驶犯罪多发的原因都有哪些呢?答:侥幸心理是危险驾驶屡禁不止的最主要原因。行为人主要是对两方面存在侥幸心理:一是对发生危害结果存在侥幸。行为人往往盲目相信自己的酒量和驾驶技术,认为不会出事。二是对被查获的可能存在侥幸。醉酒驾驶的行为人往往认为驾驶距离较近、交通线路熟悉,认为“偶尔一次不会被查”;或者曾经酒驾没被查处,认为“遭遇检查的可能性不大”,从而冒险为之。另外,危险驾驶的行为人文化程度普遍较低,法律知识相对欠缺,法律意识淡薄,比如说对于运输汽油等危化品、醉酒驾驶两轮摩托车或者三轮车、在允许社会车辆通行的小区内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缺乏认识,或者误认为醉酒驾驶不过是罚钱扣分的事,未能认识到行为的恶性和面临的法律后果。在客观层面上,机动车保有量不断攀升,因机动车驾驶而产生的刑事案件数量亦随之增多。此外,受到传统饮酒文化的影响。酒桌上派酒、劝酒的习俗一直存在。执法查处的难度较大也是此类犯罪高发的原因之一。醉酒驾驶必须通过现场执法的方式查处,执法成本较高。目前,危险驾驶犯罪的破获主要依靠交通管理部门的集中查处以及常态化拦截检查,而受交通执法资源有限性的客观因素影响,不发生交通事故的醉驾行为很难被发现,漏网之鱼也确有存在。问:构成危险驾驶的人群中,是不是很多都是“女司机”?答:根据相关数据显示,“女司机”不该背这个“锅”。从犯罪人性别来看,在众多危险驾驶犯罪人中,男性在该类犯罪中占据绝对多数。从犯罪人年龄分布来看,青壮年人是危险驾驶犯罪的高发人群。从犯罪人文化程度来看,犯罪人整体文化程度不高。从犯罪人前科情况来看,绝大多数的犯罪人属于初次犯罪。此外,犯罪人具有较强的认罪悔罪态度,大部分犯罪人都坦白、自首,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且主动赔偿、主动缴纳罚金,请求法庭从轻处理。问:危险驾驶罪仅适用于四轮机动车?答:从涉案机动车类型情况看,驾驶普通四轮机动车占比为绝大多数,驾驶二轮、三轮摩托车的比例较小。在很多案件中,部分行为人对二轮、三轮摩托车的机动车性质认识不清,或者误认为危险驾驶罪仅适用于四轮机动车,成为他们酒后驾驶的重要原因。所以,大家切记不要认为只有驾驶四轮机动车才有危险驾驶的情况。问:喝完酒后在所住的小区内开车遛弯算不算醉驾?答:从犯罪地点看,绝大部分案件发生在公路、城市道路,但也有个别案件发生在住宅小区等内部道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然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也就是说,在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广场、小区、校园内部道路醉酒驾驶,同样构成危险驾驶罪。
山西晚报记者 辛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