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8月7日讯(记者王龙飞)8月5日,省政府安委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年底前,实现油气输送管道标识与安全警示标志设置率达到100%;2021年底前,实现油气输送管道防腐与阴极保护设备、站场(阀室)切断阀完好率达到100%。
通知要求,各企业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全面查找本企业所属管道设置标识与安全警示标志方面、管道防腐与阴极保护设备、站场(阀室)切断阀完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分别建立相关自查隐患台账,并制定具体整改方案。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的、未按期完成隐患整改的、未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并通报其上级公司和有关部门。对隐患排查不及时、不彻底,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要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要依法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