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友旺 通讯员冯晓文)网络贷款3.5万元用于购买电子消费卡,可转眼间卡里的钱就被人套了现……8月26日,万柏林区检察院以涉嫌洗钱罪批准逮捕了两名犯罪嫌疑人。3月10日,受害人王某在他人的忽悠下,通过“借呗”贷款3.5万元,用于购买对方指定的某知名企业的电子消费卡。办理成功后,王某发现消费卡在3小时内便被人快速套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通过核查赃款去向,抓获犯罪嫌疑人赵某、韩某。经查,赵某、韩某系从事买卖连锁电商、零售平台电子消费卡、购物卡等的“灰色交易链”人员。
在公安机关侦查犯罪嫌疑人赵某、韩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过程中,万柏林区检察院指派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经查阅案件事实、证据,检察机关根据洗钱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认为犯罪嫌疑人赵某、韩某涉嫌洗钱罪,遂引导侦查人员调整侦查方向,全面落实了赵某、韩某洗钱犯罪的事实。
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和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万柏林区检察院对该院首例涉嫌洗钱罪案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原标题:购买消费卡瞬间被套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