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雅萍) 记者从9月1日召开的全市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会议上获悉,从即日起到11月底,我市将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活动。
按照省政府下发的《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城乡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吕梁市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要求,此次排查整治范围为全市城乡建筑领域。在为期三个月的排查整治活动中,9月1日—9月20日将集中进行隐患排查。要求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做到一是摸底排查全覆盖。要实施分类排查,主要针对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在临时搭建、墙体裂缝、结构构件变形破坏、擅自改变使用功能;违法违规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改造、装修;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疏散标识是否齐全;人员聚集活动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安全措施是否到位。要明确排查标准。排查的建筑物、构筑物必须满足基本的质量标准即选址要安全,地基要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二是“拆违拆危”要彻底。要对违法违规建设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坚决予以拆除,对非法违法占用土地建设的坚决停止建设、依法拆除;对手续齐全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责令产权人进行鉴定加固。三是全面整治建机制。要以此次专项排查整治为契机,全面规范建筑物构筑物建设程序,规范经营性场所备案登记管理,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管理,坚决遏制违法占地乱象。
为确保此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委、市政府将成立三个督查组,分赴各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对排查工作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彻底,检查责任不落实,监督执法不严格,应急值守不到位,或者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原标题:我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