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来看为什么会出现含有轻症保障的重疾险
一般而言,传统的重疾险是指被保险人一次患病得到理赔后,合同即告终止。此外,被保险人患过重大疾病后,由于存在理赔记录,很难再购买到重疾险。
事实上,单就疾病保障而言,重疾险的早期发现和治疗更有意义,但那些与重疾有关的轻症却被划在了重疾险的门外——这些都是重疾险固有的缺陷。
其次,我们看选购这类型产品时,应该注意什么
1、所谓轻症,简单的说,就是在一些重大疾病前期发现的较轻的疾病,也可以通俗理解为重大疾病早期发展阶段,或者重大疾病可采取先进技术微创治疗的阶段。
比如最常见的原位癌,就是癌症的早期阶段,此时治疗效果极佳,治愈率可达95%以上。但是,按照重疾的定义来讲,这些疾病还没有达到重疾的理赔标准,自然无法获得重疾赔付。很多消费者在购买重疾的时候,以为只要带“癌”这个字就属于重疾,但其实这个病是属于轻症的。
而与所包含的轻症数量相比,是否高发或许更重要!据了解,最常见的轻症有以下10种:1.极早期恶性肿瘤或者恶性病变;2.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3.轻微脑中风;4.冠状动脉介入手术(非开胸手术);5.心脏瓣膜介入手术(非开胸手术);6.视力严重受损(三周岁开始理赔);7.主动脉内手术(非开胸手术);8.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9.较小面积的Ⅲ度烧伤;10.轻度颅脑手术。
所以,在签订保险合同时,要看条例中是否包含以上病种或者前四种轻症,因为这四种轻症是最高发的轻症疾病,同时也是理赔率最高的四种 。
2、是否能多次赔付及赔付比例很重要
轻症的治疗花费并不是很多,几万元就能搞定。目前市面上重疾险产品轻症的保额一般为重疾保额的20%,不过,有些产品轻症可以多次赔付, 最多可以理赔5次:每次都赔付20%,或者第一二次赔付20%,后三次赔付30%,最高可理赔重疾保额的130%。
值得注意的是,轻症给付分提前给付和额外给付两种方式。提前给付是与重疾保额共享的,一旦罹患轻症,保险公司给付轻症理赔金后,重疾保额等额减少。额外给付(独立赔付)就是轻症保额不占据重疾保额的空间。比如重疾保额是50万,轻症是10万,倘若是提前给付方式,罹患轻症保险公司在给付10万元之后,之后如果被保人罹患重疾,则保险公司只给付40万元,而额外给付则仍旧赔付50万。因此,在保费相近的情况下,独立保额设计对于客户的好处显而易见,重疾保额可以再次赔付,给予更多保障。
3、轻症豁免功能也很重要
目前很多产品具有轻症豁免功能,是指若患轻症,赔付后保费不需再交,还可以继续享受重大疾病保障,建议选择包含轻症豁免保费的重疾险,更加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