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共发现9处秸秆焚烧火点,均第一时间依法处理
本报讯 记者卢科、闫凯报道:随着全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不断深化,市生态环境部门常态化巡查工作密度和深度也不断加强。10月26日,市生态环境局巡查人员在泽州县金村镇柳泉村发现一处秸秆焚烧事件,并第一时间进行取证,督促当事人扑灭。
当天下午3时左右,泽州县金村镇柳泉村附近,市生态环境局巡查组在对晋张路进行常态化巡查过程中,发现路边田地里有滚滚浓烟飘起,巡查人员立刻停车,越过路基前往焚烧所在田地。到达现场后,巡查人员发现田地中有一位当事人,地面有大量燃烧后的浓烟和植物灰烬,明显属于刚刚扑灭的情况。在巡查人员的询问中,当事人显然清楚禁止秸秆焚烧的规定,但始终支支吾吾不肯承认事实,在对焚烧点、冒黑烟点、扬尘点、土方裸露点进行定位和现场拍照取证后,巡查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普法教育,并督促当事人将现场扑灭干净。
除人工巡查外,市生态环境部门还通过无人机远程现场排查,26日全市范围内共发现9处秸秆焚烧火点,除金村镇柳泉村外,其余分别位于泽州县下村镇万里村、王坡村、东山村、上寺头村、柳树底村,大东沟镇贾泉坪村、双河底村、范庄村。“我们在进行拍照取证后,第一时间上报到网格化管理群中,随后后台会迅速转给属地管理部门,对责任人依法进行追究和处罚。”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说。
截至目前,全市共发现74起秸秆焚烧事件。针对秸秆焚烧肇事者,目前我市已经有当事人被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相关责任人最高处罚2000元。下一步,市生态环境部门将利用无人机、高清摄像头等科技力量持续开展禁烧秸秆督查巡查,及时公开违法行为,坚决遏制秸秆焚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