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开展职工培训按每人300元给予补贴
本报讯 近日,城区人社局下发《关于开展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以工代训培训的通知》,明确培训范围、补贴标准,扎实开展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以工代训培训,全力推进“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
扎实开展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各类企业(含平台电商企业以及新业态企业)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在岗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脱产培训,参加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在线学习和通用职业素质等综合性培训,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各类企业职工培训符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的,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按照参加培训人数给予企业每人300元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企业组织职工考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按照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每人150元、初级工每人300元、高级工每人600元、特种作业操作证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初次取证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扎实开展以工代训培训。支持企业面向新吸纳劳动者开展以工代训,对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吸纳人数,按每人每月300元、最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的标准,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支持困难企业开展以工代训,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按上述标准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赵云雁 卫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