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沁水县改革创新动物防疫公共服务机制和方式,切实解决防疫物质、经费,并优化防疫队伍,扎实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为广大养殖户保驾护航。
据了解,全县各乡(镇)政府、基层畜牧兽医(中心)站和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组织三方签订《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合同》,合同就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标准和要求、付款方式、验收方法及标准、各方权力和义务、违约责任、安全约定、争议解决、不可抗力、合同终止、合同生效等进行了明确。各乡(镇)政府为购买主体,保证防疫密度;社会化服务组织为承接主体,开展辖区内动物防疫工作,确保免疫数量;基层畜牧兽医站为监督主体,负责疫苗供应、技术指导、监督检查,确保免疫质量。签约三方通力协作,认真行使各自的权力和义务,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此外,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随机抽查和开展抗体检测,根据综合督查检测情况及时兑现服务资金。通过开展社会化服务,进一步保障了全县畜牧业公共卫生安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促进了畜牧业稳定、健康、快速发展。截至11底,全县羊存栏13.9万只,生猪存栏8.4万头,家禽存栏41.5万只,免疫密度达到应免数的100%。 (郭建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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