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29日市社会管理服务中心消息,万柏林区人民法院近日宣判了我市第一例诈骗养老金案,韩某阳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5万元。骗取冒领的养老金 203252.2元已全部被追回。
韩某阳系太原市晋西工业集团退休人员韩某成之子。韩某成于2011年1月份死亡后,其亲属未如实向原单位报告,在太原市晋西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韩某成进行身份认证时,韩某阳为冒领养老金,将其父在世时手持身份证的旧照片邮寄至原工作单位,伪造在世假象。2011年2月至2017年8月期间,共冒领养老金 203252.2元。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发现韩某阳冒领后,立即停止了发放,并派出工作人员多次前往韩某阳所在的高平市调查核实,要求退还冒领养老金。韩某阳对冒领养老金一事未提出异
议,但拒不配合退赔。2020年7月22日,韩某阳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8月5日被逮捕。
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务的行为”。市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既要全力确保离退休人员待遇按时足额到位,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同时也要加大对重复领取养老金和冒领死亡人员养老金的查处工作,坚决斩断伸向国家社保基金的黑手。(李晓并)
原标题:骗领养老金被判四年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