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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好第一步 见到新气象】我市出台“五个办法”支持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

时间:2021-01-15 22:01:43 | 来源:太行日报

聚力制度保障 积极先行先试

本报讯 2021年伊始,我市出台了《关于支持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行先试的若干措施》《培育产业基金生态促进形成千亿光机电产业集群的若干政策》《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光机电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关于支持晋城市光机电产业研究院改革创新的若干政策》《关于推进光机电产业研究院重点实验室建设的意见》,全力支持开发区更快更好发展,在打造要素成本洼地和产业发展高地上先走一步,充分发挥开发区在全市招商引资中的窗口示范作用,率先形成新赛道起跑线优势。

《关于支持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行先试的若干措施》从要素保障、土地政策改革、财政倾斜、政策环境四个部分16条具体举措支持开发区先行先试、敢行敢试。《培育产业基金生态促进形成千亿光机电产业集群的若干政策》重点从基金管理机构注册奖励、对股权投资基金注册奖励、办公场所使用优惠和财政贡献奖励四个方面为光机电企业提供优质环境和服务。《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光机电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规定了产业引导基金,突出“产业导入培育”功能,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方式,由市区两级设立100亿规模的产业引导基金,通过市场化募集渠道,吸引国内外股权投资机构共同发起设立子基金,形成总规模300亿元的产业基金群,解决光机电企业融资问题。《关于支持晋城市光机电产业研究院改革创新的若干政策》明确了光机电产业研究院运行机制,赋予了光机电产业研究院灵活用人机制,规定了光机电产业研究院薪酬制度,强化了光机电产业研究院资金经费保障,明确研究院人事管理由开发区负责,对外聘专家、在编人员、引进技术团队薪酬分别作出明确规定,建立允许失误、尽职免责的容错机制。《关于推进光机电产业研究院重点实验室建设的意见》明确实验室研究方向为纳米材料与器件、半导体光电材料与器件、光机电集成技术与重大应用;明确实验室实行光机电产业研究院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明确实验室采取双聘制方式引进高端人才,研发团队由实验室主任牵头组建;明确实验室经费由市财政保障,列入年度预算,每年转移支付开发区;支持实验室对外交流合作,优化配套服务,为引进人才提供良好环境。

据介绍,这“五个办法”和2020年出台的“要素保障20条政策”、2019年出台的支持开发区发展的“创18条、快8条”,构成了一以贯之的制度体系,对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形成了强大的政策支持,对开发区加快招商引资、推动光机电产业园建设将产生积极促进作用。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市坚持把开发区作为全市转型发展的主战场、主引擎、主力军,支持开发区将政策优势化为政策红利,将制度优势化为治理效能,落实“四为四高两同步”要求,聚焦“六新”产业,承担先行先试、先人一步、改革创新的历史责任,为全市转型发展率先蹚出一条新路、迈好构建新发展格局第一步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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