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文)1月22日,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楼阳生、郭迎光、卫小春、李悦娥、岳普煜、李俊明、王纯、张志川、郭海刚出席,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高卫东主持。
会议应出席主席团成员54人,出席53人,缺席1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法规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法规草案修改稿,决定提交各代表团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省政府工作报告、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山西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山西省2020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决定提交各代表团审议。
会议听取和表决通过了“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计划草案、预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关于代表议案的审查报告,决定将报告印发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