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当前,我市正值春耕备耕时期,农资产品进入购销旺季,为有效保障春耕生产,维护农资市场秩序和农民利益,2月20日至5月31日,市公安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春耕粮食安全百日行动,合力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犯罪活动。
本次行动重点打击生产销售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无证生产经营、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违法犯罪行为;生产经营假劣、禁用农药或在农药中添加隐性物质、违规销售使用禁(限)用农药、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肥料产品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违法犯罪行为;生产经营假劣兽药、违规销售处方药、超范围经营,以及生产销售含有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产品用于食品消费等违法犯罪行为;生产经营使用假劣、禁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违法添加兽药,在饲料或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或者直接使用禁用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及配件等违法犯罪行为;盗窃农资、农机等破坏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
需要提醒的是,广大农户在选购农资产品时应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正规商家;选择外包装字迹清晰、标注完整、要素齐全的产品;留存购货发票、产品合格证等相关凭证;不买三无产品、来路不明的产品,不贪图便宜购买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产品;网购时选择官网、正规电商平台,保留好交易记录。
公安机关、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鼓励、支持广大农资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正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不法商贩和破坏农业生产的不法分子悬崖勒马,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对于顶风作案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打击,绝不姑息。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