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薄鸿)3月3日,省农村房屋建筑“四办法、一标准”专项督导组对我市晋源区、阳曲县农村建筑物进行随机现场督导检查。
负责督导我市的第一督导组由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应急厅等单位组成。督导组指出,要切实加强农村自建房安全管理,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农村自建房安全风险隐患,坚决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推动“四办法、一标准”规定落地见效,坚决杜绝农村房屋建筑各类事故发生,为全省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环境。
去年以来,我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深入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暨专项整治,通过制度建设不断强化包括城乡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査整治,不断探索和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思路和理念,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以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面确保农村建筑物安全,为“十四五”良好开局奠定了基础。“四办法、一标准”是指为深刻汲取“8·29”重大坊塌事故教训,我省制定的《山西省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山西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管理服务办法》《山西省农村村民自建房规划许可管理办法》《全省农村自建房用作经营准入管理办法》《山西省农村宅基地自建住房技术指南(标准)》。此次督导检查,将有效推动我市对“四办法、一标准”工作基础的进一步夯实,全面提高农村建筑物管理水平。
原标题:我市农村房屋建筑要“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