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山西新闻3月10日电 基层作为国家治理的终端,既是联系和服务群众的主阵地,也是社会矛盾问题集中反映的主要空间。基层治理水平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习总书记在基层代表座谈会上强调,“十四五”时期,要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基层治理能力上下更大功夫。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基层治理能力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是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巩固执政之基的重要途径。要深刻认识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意义,将其放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抓实抓好。
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要建设与之相适应的行政治理制度机制。上级部门工作惯性的向下集中,各类社会治理任务也层层向下沉淀,导致基层单位负担过重,形成责任大、权力小的倒挂现象,服务群众的时间精力被大量挤压。“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上面千把锤,下面一根钉”是对这一问题的形象体现。要在更高的层级创新基层治理方式,打破部门之间的行政壁垒,统筹各个部门建立直接对接群众的综合服务平台与快速响应机制,形成基层治理的合力,以减轻基层的工作负担,提高行政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编制、人员、资金、设备等向基层下沉,提高基层服务群众、解决问题的能力。依法依规厘清部门和基层各自的职责权限,建立部门与基层之间科学合理的权责分配制度,防止部门将自身工作和责任转嫁到基层单位。要赋予基层单位一定的自主性和监督权,形成部门与基层单位之间互相尊重互相督促的新型关系,使基层将主要精力放在服务人民群众、加强自身建设上。探索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自助、自理之间的合理平衡,疏解政府不应管、无法管、不善管的职能,从根本上减少对本就紧张的行政资源过度使用和群众自主空间的不合理压缩。
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要建设与之相适应的群众自治模式。随着人口持续流入城市,城市居民成分趋向复杂,社会呈现出个体性增强、集体性弱化,流动性增强、稳定性弱化的特征。而在农村,一些村干部独断专行,干群利益有分化迹象;另外,物质精神生活的日益丰富推动群众利益不断拓展,诉求逐渐多元,新矛盾新问题不断涌现。一些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没能很好适应时代发展,出现组织松散、地位边缘、功能弱化和过度依赖行政管理等问题。要把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进行科学规划,改进领导机制,加大支持力度。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市场主体和志愿者参与社会服务治理的相关机制,在规范各方行为的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等在补充行政治理和基层自治不足方面的作用。以新时期群众能更好当家做主为目标,结合新形势新特点,推进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加快在保证域内非户籍居民参与权,完善群众对集体事务的监管,提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自主性和加强其维护和服务群众切身利益的能力等方面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大力提升基层自治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促使政府从直接参与、管理向维持公平、秩序转变,群众由依赖政府向依靠法制自治转变,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要建设与之相适应的现代智能技术应用能力。习总书记指出:“科学技术越来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基层治理现代化同样离不开科学技术的进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提升了基层的工作效率,但要让新兴技术真正为基层“赋能减压”,而不是让基层成为“电子保姆”,还是要靠提高政府对智能化技术的应用水平。依托信息平台系统推进网格化管理,加强人口库、法人库、地图库等基础数据的融合应用,在有关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程度推进数据开放共享,加强系统发现预警分析研判、归类处理的能力,提高基层治理精细化水平。要让基层成为智能化技术应用系统设计的主体,激发其主观能动性,使应用功能在方便上级部门掌握全局、合理调度的同时,更贴合基层实际,增加基层工作便利性。在平台系统接单、派单、处单、反馈等工作流程中,建立以满足群众需求为目标、以法定工作职责为依据的运转机制,利用智能系统透明、快捷、易查询的特点,形成机关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基层之间既权责清晰又互相协作的工作关系。(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张益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