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薛建英)4月27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市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太原市滨河自行车道管理公告(试行)》(以下简称《公告(试行)》)正式出炉。《公告(试行)》明确,太原市滨河自行车道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禁止电动自行车及其他车辆驶入。《公告(试行)》指出,滨河自行车道仅服务非助力自行车骑行,禁止电动自行车及其他车辆驶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自行车道路上的设施。市民在自行车道上骑行时,应遵守下列规定:实行右侧通行,不得逆向行驶。自行车道上禁止停车。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行驶。骑行者须年满12周岁以上,如果年龄未满18岁须有成年人陪同;禁止载人,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转弯时让直行车辆优先通行,转弯前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车辆行驶。禁止携带宠物、扶身并行、相互追逐曲折竞驶或者驶出自行车道进入景区园路内。各类骑行协会、俱乐部举办团体骑行活动前,须经太原市汾河景区管理委员会同意后,方可在规定路段进行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