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19日从市生态环境部门了解到,《山西省空气质量巩固提升2021年行动计划》日前出台。该行动计划提出,11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二氧化氮指标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二氧化硫指标全部达到一级标准,综合指数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前移,其中太原市、临汾市力争全部退出后10位,其他城市力争全部退出后20位。
在产业布局方面,我省严格执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控制高碳、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建设,为转型发展项目腾出环境容量。除同一企业内部进行的不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外,设区市城市规划区、县城规划区不再新布局包括产能置换项目在内的钢铁(不含短流程炼钢)、铸造(不含高端铸件)、水泥、有色项目,区域内现有产能只减不增。焦化行业在现有产能只减不增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企业通过实施产能置换,建设节能环保水平高的大型先进项目。
太原及周边区域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更为严格。行动计划明确,这一区域的建设项目新增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只能从本区域内削减替代,不得跨区域转入。企业通过清洁生产技术升级改造实现的主要污染物削减量,可按相关规定将富余指标进入排污权交易市场进行交易,或用于企业自身发展所需的产能扩容所需污染物排放指标。
行动计划提出,将完善太原及周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开展跨区域交叉执法、点对点精准指导。太原市产业选择要与城市功能定位相吻合,产业规模要与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与空气质量改善上作表率;太原周边吕梁、晋中等区域要强化协同意识,在全省率先完成炭化室高度4.3米焦炉退出、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散煤清零等工作,着力打造太原都市区生态环境屏障,推进太原都市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任晓明)
原标题:太原今年力争退出后10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