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统计局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4月,全省全社会用电量203.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4%。分产业看,4月,第一产业用电量1.7亿千瓦时,增长10.6%;第二产业用电量156.1亿千瓦时,增长10.6%;第三产业用电量26.3千瓦时,增长21.8%;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9.2亿千瓦时,增长5.4%。4月,全省工业用电量153.9亿千瓦时,增长10.4%。从主要用电行业看,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用电量增长24.5%,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用电量增长22.6%,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用电量增长15.8%,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用电量增长7.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用电量增长2.0%,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用电量增长0.8%,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用电量下降1.1%。从第三产业看,4月,住宿和餐饮业用电量增长52.9%,批发和零售业用电量增长42.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用电量增长32.4%,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用电量增长30.8%,房地产业用电量增长26.4%,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用电量增长23.3%。
许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