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亮儿童节
——沁水县税务局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小记
□本报记者 程才
今年5月2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一周年。为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普法,营造学习宣传民法典的浓厚氛围,在“六一”儿童节到来之际,当天上午,沁水县税务局的税务干部走进沁水县东关小学,开展了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普法进校园活动。
在普法课堂上,税务干部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围绕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划分、虚拟财产、见义勇为等方面内容,用幽默风趣、深入浅出的语言,以案讲法,为同学们讲解在身边发生的民法典知识,教育引导他们在自觉学习和遵守法律的同时,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民法典是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在答题互动环节,三年一班的学生潘奕赫抢到了一次答题机会,他笃定的回答道。税务干部围绕问答进行拓展,提出了民法典的执行时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多少岁、胎儿有没有继承权等问题。课后,税务干部送给学生们印有《民法典》宣传内容的学习用品,并为学生们佩戴“民法典小小宣传员”徽章。
“今天我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让我知道了不仅要遵守法律,更要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三年一班学生张梓涵告诉记者,成为民法典小小宣传员,也让她感到很自豪,她会将今天学到的《民法典》知识告诉身边家人和朋友。
《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民法典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物业费缴纳,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
“看到这么多学生如此积极踊跃,我特别的高兴。”沁水县税务局副局长王辉说,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就是想让孩子们能够学习《民法典》,从小树立学法、尊法、守法的意识,并通过孩子们将理念和知识传递给家长和更多的人,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宣传《民法典》的浓厚氛围。
近年来,沁水县税务部门依托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在深入开展常态化税收普法的同时,积极构筑《民法典》普法阵地,推动《民法典》进校园、进社区,促进《民法典》宣传融入群众日常生活、走到群众身边和心里,推动法律与税收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