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杨晶)都说人在紧急时刻,被激发的潜能是巨大的。这不,这位驾驶人无证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时,为逃避处罚,竟上演了一幕“飞檐走壁”。6月9日,省公安厅交管局通报了这起违法行为。6月5日下午,家住长治市潞城区的王某刚刚通过驾驶证科目一理论考试,觉得自己已经掌握了开车的技能,看着已经下午5点了,觉得交警不会在这个时间检查,遂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出去兜风,结果没走多远就被长治市潞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的民警逮个正着。王某清楚自己属于无证驾驶,害怕被处罚,趁着民警不注意,扔下所驾机动车就跑。在逃跑的过程中,见到高墙堵路,就在民警面前上演了“飞檐走壁”,飞快地徒手攀上两米多高的墙。看到紧随其后赶来的民警,王某在墙上高喊:“你们别上来,不然我就跳下去。”民警只好在墙下苦苦劝说,最终在民警的好言相劝下,王某冷静下来,在民警帮助下从高墙下到地面。随后,民警对其进行吸毒尿液检测,结果呈阴性,排除了毒驾嫌疑。不过,王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行政处罚。《山西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八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暂扣期间,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或者摩托车的,处3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驾驶其他机动车的,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