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太原市12个生态环境分局以及21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联合推进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隐患排查工作,同时对如何深入排查重点区域开展现场教学探讨。今年1月,生态环境部发布的《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所有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年内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根据安排部署,太原市坚持先行先试,密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隐患排查时间表和路线图,要求全市重点监管企业于9月10日前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编制;9月中旬集中对《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进行专家评审;从9月开始,组织隐患排查问题整改,调整自行监测方案,并组织自行监测;11月底完成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监管制度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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