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山西新闻9月8日电 (吴琼) 记者7日从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获悉,近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今年9月至10月,全省开展煤矿水害防治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包括山西省范围内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的煤矿、煤炭主体企业,各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凡是煤矿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而继续组织生产建设的,未严格落实《山西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特别规定》的,一律依法停产整顿。
针对煤矿企业的检查,涉及水害防治责任落实情况、水害风险识别研判管控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水害治理措施落实情况、煤矿雨季三防工作开展情况、煤矿开展防溃水溃砂专项检查情况。
具体内容包括:煤矿企业是否建立完善和落实水害防治全员安全责任制和相关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要求建立煤矿水害防治机构,配备防治水副总工程师、专业技术人员,并建立专门探放水队伍;是否保障水害防治所需的资金投入,并配置齐全水害防治所需的设施设备。是否建立和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并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开展矿井水害风险识别研判;是否对六种重大水害风险情形,实行风险、措施、责任“三个清单”管控;是否定期开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等。
此次检查,山西煤矿开展全面自查,煤炭主体企业对所属煤矿开展全覆盖检查。按照分级属地监管原则,各市、县应急管理(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对所监管煤矿进行全覆盖检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将组成5个督查组,适时对煤矿水害防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对市、县应急管理(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水害防治工作开展督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