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建华)我省有2500余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日前,我省城乡居民医保2022年度预缴费政策出台。那么,个人缴费标准有什么变化?外地户籍人员如何参保?居民医保待遇水平有哪些变化?针对群众关心的问题,9月14日,记者采访了省医保局待遇保障处相关负责人。据介绍,按照国家要求,2021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达到580元。2021年预收2022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320元。我省进一步放开参加居民医保的户籍限制,对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各级财政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外地户籍人员持居住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可在长期工作或生活地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参加当地城乡居民医保,享受当地财政补助,并享受当地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城乡居民医保的集中缴费时间原则上为9月1日至12月25日,但今年由于医保系统改造,具体集中缴费期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太原市为例,将在10月8日后开通缴费渠道。届时,缴费人可通过村(居)委会、商业银行等由协办人员集中代收,也可以选择自行缴费。自行缴费可通过微信、协作银行手机App、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等线上渠道办理,也可以通过协作银行网点自助机或柜台、社保缴费专用POS机、现金缴费等线下渠道办理。今年以来,我省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待遇稳步提高。从1月1日起,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参保城乡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按照50%-60%的比例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0元,每日每次最高支付限额50元。从3月1日起,深化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专项行动计划在11个市全面实施,“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起付标准由每年60元降低为每年30元,并进一步简化了认定程序。从4月1日起,全省统一实施45种门诊慢性病病种和准入退出标准,进一步扩大了居民门诊慢性病的保障范围,同时有效促进了待遇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