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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起,又有71种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降价

时间:2021-10-21 18:00:49 | 来源:山西日报

10月20日起,我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将全面落地执行国家第五批61种药品及“八省二区”联盟10种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让广大患者享受到药品带量采购的降价成效。

记者从省医保局了解到:国家第五批药品集中采购共有61种药品251个产品中选,平均降价56%。本次集采品种覆盖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抗过敏、抗感染、消化道疾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用药,以及肺癌、乳腺癌、结直肠癌等重大疾病用药,相关患者治疗费用将明显降低。其中,临床治疗消化道溃疡的常用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降幅达96.2%,改善脑组织微循环的盐酸法舒地尔注射液降幅达95.9%,抗肿瘤药注射用盐酸吉西他滨降幅达92.0%,抗凝药利伐沙班片降幅达98.3%。

我省参加的黑龙江等“八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采购共有10种药品12个品规中选,平均降幅66.7%。其中,骨病用药玻璃酸钠注射液每支价格从123.4元降到44.5元,降幅达63.9%;抗生素药物比阿培南的价格从113元降至30元,降幅达73.5%。

省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启动执行71种中选药品降价结果的同时,我省将实施医保基金预付、医保支付标准与采购价协同、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医保基金结余留用激励考核、强化中选药品质量监管等措施,促进医院优先使用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中选药品。这两批药品落地执行后,我省执行的国家和省级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数量将达到277种,平均降幅达50%以上。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发挥集中带量采购在增进民生福祉、推动三医联动改革、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把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作为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举措,坚定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努力引导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有力减轻群众用药负担,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病有所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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