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城讯(记者尚紫娟)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中央民族乐团联合发布了“2021年度中国民族音乐普及推广中心入围单位名单”。全国共10家单位入选,其中晋城市群众文化发展中心名列第二,成为山西省唯一入选单位。
今年7月,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和中央民族乐团发出通知,遴选10家单位联合共建中国民族音乐普及推广中心。晋城市作为山西省唯一荣获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地市,积极参加申报。晋城市群众文化发展中心按照要求积极提供相关印证资料、制定建设方案,经过层层筛选,最终通过评审。
据悉,该中心文化馆曾连续获得“市级文明单位”和“基层先进党组织”“模范基层工会”“公共文化服务先进单位”等称号,还曾获得“山西省文化体制改革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在第五次全国文化馆评估中,被评定为全国一级馆。
更为重要的是,该馆有着创办各类艺术团体,普及、推广全民艺术的基础。先后创办了太行风合唱团、太行风上党八音艺术团、太行风国乐团,曾到中南海、世博会及海外国家交流演出;参加山西省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群众文化系列活动“国乐华章·情满太行”民族交响音乐会演出。同时,在晋城举办过多场交响音乐会和民族音乐会,开展面向国乐团团员以及普通民乐爱好者的培训授课。在晋城市基本形成了一个从上至下的、不同层次音乐素养人士组成的良好的全民艺术普及氛围,有着庞大数量的公共文化服务志愿者群体,有着广泛的全民艺术普及基础。
可以想见,该中心跻身全国十大中国民族音乐普及推广中心后,将可依托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中央民族乐团的优质资源,有效挖掘晋城市传统音乐资源,建设本地音乐人才队伍,为地方民族音乐艺术的普及、推广、创新发展做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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