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防疫情输入,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安全,进一步规范购药人员行为,市疫情防控办发布购药告知书。
购药告知书
广大市民:
为严防疫情输入,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安全,进一步规范购药人员行为,现告知如下:
一、“一退两抗”药品销售管理要求
从11月7日起,全市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热药品。凡购买“两抗”药品人员要进行流行病学信息登记,近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人员,要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发现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者,要立即报告属地防控办和市场监管部门。
二、购药人员要求
所有购药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所有购药人员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配合药店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个人信息登记工作;
体温异常、健康码异常(黄色或红色)、行程码异常或显示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所在地市旅居史的购药人员,不得购买药品,药店工作人员采集患者个人信息,第一时间报告属地防控办和市场监管部门。购药人员或患者要配合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治疗。
凡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一律追究法律责任。